中国智慧城市建设不宜照搬西方模式

  【智慧城市网】目前,中国智慧城市建设呈风起云涌之势。据调查统计,95%以上的省会城市、副省级以上城市,76%的地级以上城市提出了建设智慧城市,总计有300个左右。“十二五”期间,在智慧城市建设上的投资已经超过了1万亿元。然而不容忽视的现实是,火热的智慧城市建设也存在一系列的问题。
  
  在现阶段,各个方面在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的时候缺乏统筹规划,盲目建设现象严重。中央部门中大概有十几个部门都在各自为政鼓动地方推进智慧城市的建设,做法不一样,思路也不一样,缺乏一个统筹和宏观的引导,而各个地方也确实存在盲目建设的现象。
  
  另外一个突出的问题是重技术概念,忽视实际应用效果。目前,有一些地方把智慧城市的建设当做是新的政绩工程,而不是真正研究和落地。在调研过程中,有一些地方高举智慧城市大旗,却连什么是智慧城市都没有搞清楚。
  
  此外,在推进智慧城市建设中,对于信息安全的问题缺乏统筹的考虑,难以维护信息主权。在智慧城市建设中,对从系统到设备、数据、信息资源的安全考虑不够全面。
  
  立足实际
  
  发达国家的智慧城市建设或许能为我们提供一些借鉴。在智慧城市的来源地美国,对内是通过智慧城市的建设提高城市的竞争力,对美国经济产生拉动作用,对外则是通过智慧城市的建设促进信息产业的发展,保持在全球的竞争优势。
  
  欧盟的智慧城市建设的重点是以绿色为主题,重点方向是城市生态环境、交通和建筑,这符合欧洲发展的需求,这也是它的发展阶段所决定的。此外,在亚洲,日本提出I-Japan的战略,韩国也在智慧城市方面提出U-City的计划。
  
  事实上,发达国家的智慧城市有一定的共性。一个就是基础的通讯设施建设,包括宽带等。第二个是智能交通,这是其重要的抓手。第三是智能技术在环保、节能方面的应用,包括低碳住宅、节能住宅等。
  
  目前,中国城市化率是52.57%,城市数量657个,镇数量2万个,三大城市群2.8%的国土面积当中集聚了18%的人口,创造了36%的GDP。城镇化在未来会快速发展,未来10年还将有2亿人从农村转移到城镇。中国城市发展无论是发展的阶段还是面临的问题跟西方国家完全不同。西方发达国家的城市在公共服务方面非常完善,建设和应用管理非常精细,而中国城市经济的发展层次还偏低,发展阶段不同,面临的问题也不同。所以中国建设智慧城市一定不能照搬西方的模式,如果一味地模仿,最终的结果一定是20/80定律,即用80%的努力去追求20%的效率。
  
  因此,进行中国特色智慧城市的建设尤为重要,要解决中国城市发展的问题。这些问题包括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加强并精细化城市的社会管理能力、解决城市生态环境的问题等。
  
  在建设智慧城市的过程中,务必要将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应用于城镇化转型发展,坚持以人为本、信息惠民的宗旨,建设中国特色智慧城市,全面提升我国城镇化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坚持以人为本,首先要创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向人民群众提供广覆盖、多层次、差异化、高质量的公共服务。其次是提升城市资源的协作开发和高效利用水平,增强城市聚集经济、人口的能力和辐射带动作用。最后是提升城市运行管理的智能化和精细化水平,推动城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以深圳为例,深圳宝安区拥有大量住宅,居民大部分在南山区工作。如果通过智慧城市的建设,把大量的信息资源聚合,了解每一个区域居民工作地点在哪里,每一天要往哪个方向移动,公共交通运力便可安排得更为合理。
  
  在智慧城市的建设中,要坚持机制创新。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广泛聚合社会各方力量,共同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在资金、技术、产业方面共同参与智慧城市建设,同时要鼓励专业化、市场化的第三方服务及其服务外包的建设和运营模式。政府引导并不是说智慧城市建设都是由政府来推进工作,而是鼓励、引导企业,引导市场去推进,在整体规划下支持市场主体参与智慧城市的建设。阿姆斯特丹公私合营的模式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智慧城市的建设一定要注重信息资源的价值潜能,城市信息资源有很多,而且往往掌握在政府手里。例如新加坡在进行智能交通建设时,首先把涉及到交通的有关信息全部向社会开放,包括公交路线、停车场的位置、交通的实时信息等过去被政府掌握的信息,企业可以利用政府开放的信息资源去开发与智能交通相关的各类应用。信息资源社会化的开发会创造巨大的价值,因此目前需要做的是将信息资源作为重要生产要素,提高城市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水平,鼓励城市信息资源向社会开放,鼓励社会力量开发利用信息资源。
  
  多部联动
  
  目前,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中国工程院等部门,分别从技术研发、标准制定、试点示范等不同方面开展了相关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公安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已经报请国务院发布,将要形成合力推动智慧城市建设。该指导意见大概有几个方面。一是坚持因地制宜,科学推进智慧城市建设;二是坚持试点先行,有序推进智慧城市建设;三是坚持机制创新,协同推进智慧城市建设。
  
  围绕建设中国特色智慧城市这一主要目标,下一步的工作有以下方面。
  
  首先,发挥中央、地方两个积极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要联合23个部门组成智慧城市建设的跨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将来在政策、措施、标准、指标体系、评价等方面进行统一的协调。同时希望各个地方能够加快智慧城市的试点工作,完善智慧城市投融资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募集资金用于智慧城市建设的地方政府债,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募集资金用于智慧城市建设的地方政府债;充分依托地方已有的投融资平台,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智慧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鼓励各地方政府建立适宜智慧城市发展的长效机制;鼓励各城市积极创新政策保障措施,研究制定鼓励市场化投融资、信息系统服务外包、信息资源社会化开发等政策,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共同参与智慧城市建设。
  
  其次,做好顶层设计,根据城市需求开展智慧城市建设,做好统筹规划设计、围绕城市发展重点开展智慧城市建设、发挥信息资源的价值潜能、应用先进适用的信息技术开展智慧城市建设、确保信息安全等5方面的工作。
  
  再次,启动10个领域智慧工程建设,包括智能交通、智能电网、智能水务、智慧养老、智慧社区、智能住宅、智慧教育、智慧国土等方面,深化重点领域的智慧化应用,为公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社会服务。
  
  最后,在东、中、西部选择100个不同规模和不同发展阶段的城市,开展智慧城市建设试点示范,因地制宜地推进智慧城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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