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城镇化:2020年6成人为“城里人”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江西省及时贯彻落实这一精神,近日出台了《江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该《规划》提出,到2020年,江西全省基本形成“一群两带三区”为主体的城镇化战略格局,进一步优化空间结构、提高空间利用效率、增强区域发展协调性,并划定了重点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等。
  
  6成人口为“城里人”
  
  江西省提出,到2020年,全省基本形成主体功能定位清晰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主要目标是:空间开发格局清晰,主要城镇化地区集中全省60%左右的人口和80%以上的经济总量;空间结构得到优化,全省国土空间开发强度控制在6.38%,城市空间控制在2750平方公里以内,农村居民点占地面积减少到4200平方公里以下,各类建设新增占用耕地面积控制在933.33平方公里以内。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220万亩,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3641万亩。生态绿色空间扩大,林地面积达到104470平方公里。
  
  416处区域禁止开发
  
  江西省还提出,构建“龙头昂起、两翼齐飞、苏区振兴、绿色崛起”的国土开发总体战略格局。其中,构建“一群两带三区”为主体的城镇化战略格局:“一群”即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中心城市为重要节点、以环湖交通干线为通道,加快构建鄱阳湖生态城镇群;“两带”即以沪昆线和京九线为轴线,以重点开发的城镇为主要支撑,以轴线上其他城镇为节点,加快培育城镇密集带;“三区”即以南昌、九江、赣州中心城区为核心,以环城高速为纽带,联动发展周边县城和重点城镇,加快建设大都市区。
  
  根据该《规划》,将全省国土空间划分为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三类主体功能区。其中,重点开发区域包括南昌市东湖区等35个县(市、区),国土面积占全省的20.40%;限制开发区域包括南昌市进贤县等65个县(市、区),国土面积占全省79.60%;禁止开发区域则为各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世界遗产、湿地公园、国际及国家重要湿地等区域。据悉,我省省级以上禁止开发区域共416处。
  
  生态激励型财政机制
  
  该《规划》提出,我省对国土空间开发格局进行重新布局后,农村人口将继续向城市有序转移,所腾出的闲置生活空间将得到复垦还耕还林还水,农村劳动力人均占有耕地将增加,农业经营的规模化水平、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农民人均收入大幅提高,城市化地区反哺农业地区的能力增强,城乡差距逐步缩小。
  
  同时,建立生态激励型财政机制。在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确保限制开发区域的县(市、区)维持运转及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财政保障能力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激励型财政机制。
  
  此外,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实行下游地区补偿上游地区。生态环境受益地区采取资金补助、定向援助、对口支援等形式,对限制开发区域因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造成的利益损失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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