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城市一卡通”消费额度无上限被指违法

  购物、旅游、娱乐、缴费,充值无上限,拥有这样一张超级银行卡,您会感觉很方便吧?据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报道,5天前,江苏省盐城的市民就碰上了这等好事,由盐城市民卡服务有限公司发行的“城市一卡通”正式发行。
  
  然而,在一片叫好声背后,有人质疑,这种市民卡的发行,并未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而发行机构是一家私营企业,主体资格存在合法性问题。
  
  消费的地方都能用
  
  本月18日,由盐城市民卡服务有限公司发行的“城市一卡通”登陆盐城。在当天的典礼上,该公司总经理费伟涛这样介绍这种万能卡片:持卡可交水、电、燃气费,还和商场、超市、家电卖场、宾馆、餐饮、娱乐健身、汽车美容等实现强强联合。
  
  事实上,这种卡比银行卡的使用范围更广,在盐城市,几乎任何能消费的地方,都派得上用场。
  
  对于这张市民卡,不少群众表示很感兴趣。盐城市民许先生当天就办了一张:“我经常在外面消费,卡比较多,管理不怎么方便,现在办一张卡,以后再出去就带这一张卡,比较方便,还能享受优惠。”
  
  但也有一些市民觉得,市民卡和银行卡功能类似,目前并没有很大的优势,“市民卡和银行卡功能有些冲突,比如扣缴费用啊,银行卡也可实现,用于消费还要去银行拿钱再充进去,意义不大,此外也可以通过其他途径找到优惠的办法。”
  
  不符法律规定
  
  这么一张超级无敌卡,该如何界定它的身份?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强力认为,根据2011年5月份,中国人民银行等中央7部委发布的《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盐城发的这种卡属于由专营发卡机构发行,可跨地区、跨行业、跨法人使用的多用途预付卡。
  
  在盐城市民卡服务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上,详细介绍了市民卡的使用办法。此卡分记名与不记名两种,记名卡实行实名制,可挂失、无固定限额;不记名卡可按客户需求设定不同面值,直接到营业厅即可办理。
  
  而根据中央7部委的意见,不记名商业预付卡面值不得超过1000元,记名商业预付卡面值不得超过5000元。而该卡却规定100元起充,上不封顶的使用办法。这显然违反了该意见的限额规定。
  
  强力对此表示:“如果无限额,就会导致第三方支付机构,像这种市民卡服务公司,会存储、汇聚大量的资金,这种客户资金大量地汇聚在它的账户上以后,在短期内不能够完成消费的话,发卡公司如果疏于监管,或者出于公司的道德风险,而用于其自身的经营活动,或者挪作他用,就会导致客户资金受损。目前,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应该到央行办理相应的手续,仅仅是地方政府的批准,显然与中央人民政府职能部门所颁布的部门规章是相悖的,所以就不符合现行的法律体系的规定。”
  
  而中国之声特约评论员杨禹认为,如果允许这种市民卡继续发行,会滋生无限的腐败、洗钱等犯罪行为,“发行这种市民卡,之所以需要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它的出发点就是,保证这样的支付业务,都是在中国人民银行的统一管理范畴之内,如果允许这种游离于管理体系之外的办法存在的话,它汇集的资金量是相当大的,甚至给金融领域的非法集资和违法犯罪,形成了温床。所以对这种卡,我们从改善民生,方便老百姓使用出发,这是值得肯定的,但是符合金融方面的管理规定,符合国家金融秩序的要求,这是必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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