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运营商方案出台 或只有6家公司获牌照

  【智慧城市】经过四个月的征求意见,《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终于正式出台。这也意味着民营资本进入电信业将跨出第一步。
  
  5月1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出工作通告,决定正式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工作,并公布了最终试点方案。要求拟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的民营企业,与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进行商谈,准备申请材料。
  
  工信部对运营商的要求是:拥有移动网络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在发文之日起15日内,在其公司网站的显著位置向社会公开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的接洽部门,并明确与转售企业合作的相关事项。
  
  记者多方了解获悉,之前中国移动是由市场经营部、中国电信是渠道部、联通则是相关监察部门在负责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的接洽。很快三大运营商将会公布正式的接口部门。
  
  根据工信部的统计:自2013年1月7日公开征求意见以来,工信部共收到书面反馈意见48份,其中有22份来自与通信行业相关的民营企业,6份来自行业外的民营企业,2份来自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1份来自通信企业协会,1份来自美国政府,16份来自实名或匿名网友。
  
  但是,与之前的“征求意见稿”相比,《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最终稿的改动不大。“我们最关心的批发价格问题还是没有明确规定。”有希望申请转售业务的企业人士告诉记者,之前大家普遍希望批发价能在运营商零售价的4折以下。
  
  根据工信部的规定:“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给予转售企业的批发价格水平应低于其当地公众市场上同类业务的最优惠零售价格水平。”至于低多少,则没有强制要求,还要看各转售企业对运营商的议价能力。
  
  “事实上,转售业务试点的主动权已经完全落入运营商手中。”前述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目前看来,基本是要你先和一家运营商达成了合作意向之后,才有可能申请到转售业务试点牌照。”
  
  尽管如此,还是有不少民营企业表达了愿意积极申请的意愿。比如正式方案出台之后,通讯连锁企业乐语通讯就对外表态,正在第一时间积极推进与运营商的合作事宜。
  
  工信部要求,在有转售企业提出合作意向之日起4个月内,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应与2家以上转售企业签署合作协议,并在试点受理期间与2家以上转售企业开展合作。
  
  相比于民企的跃跃欲试,目前三大运营商对此还比较低调,并没有表现出很高的积极性。所以业内猜测,未来可能只有6家左右民企能获得转售试点牌照。
  
  而之前与运营商就此有过接触的企业不下60家,包括:迪信通、乐语、天音等手机连锁或渠道商;苏宁、国美等大型卖场;淘宝、京东等电商网站;以及红豆、万达等没有直接关联的企业。
  
  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究竟是块“肥肉”还是块“鸡肋”?这还要等到有民企真正开始试点运营之后,才能见分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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