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鎮化不是一窩蜂撤縣設市

  【智慧城市网】最近半年多,由於對新型城鎮化的理解出現偏差,各種五花八門的說法、做法加速蔓延。全國醞釀設市、設區的縣有上百個,僅廣東、貴州、雲南和陝西4個省就有60多個縣提出撤縣設市、設區。我認為,這是一種典型的政績沖動,與加大縣城和小城鎮建設的戰略意圖背道而馳。其中的胡作非為如不明令禁止,耽誤了發展不說,還會嚴重沖擊農村社會穩定。
  
  農村安全是社會安全的基礎。一窩蜂撤縣設市、設區,反映出一些地方政府除了盯著農民的土地,摳土地財政,已經沒有心思搞農業現代化、工業化和信息化了。今年上半年,我在山東、河北和廣西等地了解到一些實際情況,感覺並不是所有地方都適合搞行政造城。有一個地級市,把城鎮化指標逐級分解到縣、區、鄉鎮,弄得官不聊生,民不聊生,怨聲四起。“撤縣設區”把權力上收到地級市,“撤縣改市”在名分上有了升格,這種翻燒餅的做法,實際上是在挑戰最為敏感的社會安定底線。
  
  新型城鎮化的大方向是盤活三農全局、引領四化同步和統籌五位一體,但很多人對全局缺乏常識性判斷,仍在大興造城運動,借新城之名,行奪地、爭地和佔地之實,抬高房價和地價。我非常擔憂的是,如果不打破城鄉分治的制度障礙,如果不能實現經濟結構與社會結構相互疊加的復合轉型,新型城鎮化就會演變成為一場災難。這種情景就發生在我們身邊,失去土地的農民在城市買不起房、找不到工作、享受不了公共服務,想回農村又回不去。土地上長出的是一座座高樓,他們在不安中生活,不知道出路在哪裡。
  
  公共資源向縣城和小城鎮轉移。從我這些年跟蹤調研的情況看,農民有權作出進城還是留村的選擇。如果進城,要有相應的就業、公共服務和社會福利制度保障他們的基本權益。現有農民工2.62億人。按每年轉移1000多萬人考慮,這是一個特別艱巨而復雜的任務。他們的父母、妻子和兒女是不是同時轉移,沒有人進行這方面的專項研究,更談不上拿出具體的辦法和措施。有的大城市搞所謂積分制,看稅收貢獻等等,本質上是嫌貧愛富。對那些選擇進城的農民,也要為他和他的家人設立3~5年的過渡期,保留他們在農村的土地,便於平穩完成起步階段的過渡。
  
  現在,農村空心化嚴重,青壯年農民都不願意留在農村。都不種地誰來養活中國?都不當農民誰來保証糧食安全?建議給縣城和小城鎮30年培育期,讓有條件的農村就地城鎮化,農民就近市民化,在戶籍、醫療、教育和就業等生活生產方式上享受與城市居民均等的待遇,實現共同富裕。
  
  最近10年,很多地方政府都在喊土地指標不夠用,認為這是他們目前最難做的工作,也是他們與農民之間最尖銳的矛盾。其實這種想法反映出執政本領短缺,仍然是要地不要人的慣性思維。今天搞新型城鎮化,就是要面對新生代農民工,他們在農村沒有土地,在城市貢獻的是自己青壯年時期的勞動力。城市所需要的,不是一個個完整的人,而僅僅是每一位農民兄弟苦臟累工種的勞動付出。
  
  新型城鎮化必須面對這樣一個現實,這件事如果一拖再拖,搞不好就會演變為歷史上的“流民”問題。事實上,每一位農民工市民化的成本,在縣城和小城鎮大約為5萬元,在地級城市大約為10萬元,在大城市大約為20萬元。這個成本,並沒有超出中央和地方財力的承受范圍。中央一定要下決心,帶頭動刀子割肉。
  
  早在1997年,國務院就作出暫停審批縣改市的決定,之所以這麼做,是因為當時很多地方盲目追求縣改市,沖擊了以縣制為主要特色的傳統行政管理系統,造成很多縣級市出現“虛假城市化”弊病。比如,市區農村人口比重過大,城郊比例失調,城鄉概念模糊等等。現在,這些老毛病又發作了,簡單地把縣一撤了之,搞硬生生的“拉郎配”,甚至讓農民“被上樓”,實際上背離了新型城鎮化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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