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试点:新型城镇化开始“起跑”

  解读《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智慧城市网】新型城镇化一直是外界关注的焦点。按照全省新型城镇化规划预测,预计到2020年我省城镇化率将超过50%,这意味着约350万农村人口将转移到城镇。届时,小城镇该如何承载吸纳人口转移?新型城镇化无疑是解决这一任务的重要突破口。
  
  5月4日,甘肃省人民政府下发了《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作为我省省级层面第一份关于新型城镇化构建的指导意见,意味着我省新型城镇化建设开始“起跑”。
  
  新型城镇化试点,一子落地全盘皆活
  
  去年召开的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城镇化工作会议上提出,我省国土面积广、东西跨度长、发展差异大,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既要根据人口分布状况、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产业基础科学布局,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合理分工、功能互补、协同发展,又要充分发挥大中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
  
  从宏观来看,城镇化受自然条件、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制约。倘若仅仅按照提高统计意义上的城镇化率,那么新型城镇化势必进入急功近利、拔苗助长的循环。而且,城镇化发展靠一种或几种模式难以解决,必须根据各地自然地理条件、社会人文现状、经济发展水平、城镇化发展特征等一系列具体情况,走各具特色的新型城镇化发展之路。目前,国家尚未出台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的相关政策,我省作为经济欠发达内陆省份,先行开展试点工作,为推进全省城镇化科学健康发展探索路子、积累经验,这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
  
  于是,各具特色的15个县市及30个乡镇脱颖而出,成为此次新型城镇化的试点,我省新型城镇化的顶层设计、总体思路以及具体措施都将在试点中不断体现和完善,从而为全省新型城镇化建设打下认识的基础、制度的基础,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的基础,以此来推动全省的城镇化建设工作有序进行。
  
  《指导意见》中对于新型城镇化试点首次明晰路线图和时间表,新型城镇化将以2020年为期。期限太短,不易出成效,起不到以点带面的作用;期限太长,又会与其他工作重叠,冲淡试点的意义。因而确定以3年为期进行试点,通过试点探索创新、提炼经验,后3年在全省推广,2020年组织全面总结。试点工作分三个阶段:2014年建立试点工作推进机制,全面开展试点工作;2015年推进配套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高社会保障能力,试点工作初见成效;2016年交流提升,考核评比,为全面推进全省新型城镇化发展奠定基础。
  
  《指导意见》结合我省城镇化现状和阶段性特征对全省未来城镇化发展指明导向——必须以统筹城乡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根本出发点,产城结合、以产促城,提升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水平,提高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能力,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城乡均衡发展、集约联动、整体推进,从而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
  
  新型城镇化,新在哪里?
  
  省住建厅厅长杨咏中表示,通过新型城镇化的试点,我们能够进一步在全省范围内对新型城镇化的认识得到进一步提升,新型城镇化区别于过去通过摊大饼的方式建城镇的“误区”。
  
  杨咏中说,“就新型城镇化的本质而言,它是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通过新型城镇化促进城市基础设施的完善,改善城市服务功能,通过城市空间布局的优化,形成新的投资与发展机会,最后要解决社会公共服务的均等和公平,同时让构筑的城镇化平台能够容纳更多的农村人口,实现社会的良性互动。”
  
  杨咏中提到,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是一项庞大复杂的工作,对新型城镇化以什么为主有不同的看法,所以重点是解决新型城镇化推进过程中认识上存在的差异。“有人提出是以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为主,有人提出是以产业化为主,也有的提出是以城市空间发展的布局完善为主。这正说明,新型城镇化建设将是以全面提高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市的素质和能力为前提的以人为本的城镇化之路。”
  
  可以看到,新型城镇化绝不是盖起楼房让农民进城那么简单。
  
  《指导意见》对全省城镇化试点提出了6个方面的主要任务,主要内容有:统筹城乡空间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生产力布局、社会公共服务、利用国土资源、城乡环境保护。主要任务可概括为:统筹城乡规划,完善省域、市域、县域各层级城镇体系规划,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体系;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社区建设,加大农村水、路、电、气等设施建设和环境整治力度,建设美丽乡村;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消除户籍身份差别,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实行城乡产业联动互补,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统筹城乡公共服务,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逐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使农民在文化、教育、医疗和住房等方面逐步享受到与城镇居民同等的福利待遇,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
  
  新型城镇化,是试点更是期待
  
  从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城镇化发展看,县城和重点建制镇承担着吸纳人口转移的重要任务。但我省以县城为主的中小城镇规模小,产业转移承接能力和集聚产业、人口能力弱,产业结构不合理,绝大部分县市服务业比重在30%以下,即使这次选定基础条件好的15个试点县市,服务业比重也都在35%左右,面临着产业结构调整和促进集聚发展的双重任务。围绕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指导意见》把统筹生产力布局和强化城镇产业支撑作为试点的重要任务,提出坚持以发展各具特色的产业体系支撑新型城镇化,营造良好的就业和生活环境,实现城乡产业协调发展。因此,我们认为,在新型城镇化试点中,要把产业调整升级与城镇化提质增速结合起来,把产业集聚与完善城镇功能结合起来,强化支撑,相互促进,实现工业化城镇化的良性互动。
  
  在户籍制度改革方面,省委、省政府及相关部门经过多方调研,以形成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职业为户口迁移基本条件,确定了全面放开县城和建制镇落户限制,在试点县域和试点镇域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性质差别,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为保障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有序推进,我省将积极争取中央支持,设立专项资金支持试点,同时大力调动社会资本参与城镇化建设,逐步建立政府、企业、个人共同投资的多形式、多元化、多渠道的城镇化建设投资体系。
  
  省住建厅厅长杨咏中表示,新型城镇化试点过程中,为解决好进城农民市民化后的住房问题,保障房建设将进一步向试点镇延伸,并在试点县、试点镇实现应保尽保;要建立多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发挥好市场主体作用,建立健全符合农民市民化发展趋势的住房保障体系。
  
  蓝图已经绘制,我省新型城镇化开始“起跑”。在不久前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有记者这样提问,甘肃对即将开始的新型城镇化试点有着什么样的期待?
  
  杨咏中回答,城镇化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级政府、各个部门通力合作、共同推进。试点工作要在诸多领域先行先试,实现突破,进而为推进全省城镇化发展提供经验、为增进全省人民群众福祉作出贡献。我们有信心、有决心交付一份让全省人民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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