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金融服务手段助推城镇化进程

  【智慧城市】面对城镇化建设热潮,要客观评估地方政府的偿债能力及财务风险,要严防项目合法性风险,金融监管部门要严格执行相关监管规定,警惕城镇化过程中出现金融风险,积极稳妥地支持城镇化建设项目。
  
  2012年末,我国城镇化率达到52.6%,联合国预测,到2030年,中国城镇化率将提高至65%-70%左右,未来发展空间巨大。海通证券研究所估算,2012年底地方政府债务约13.07万亿,占GDP的23.7%,高于2012年财政收入11.72万亿,债务年均复合增长率高达10.5%。而2013年,地方债务到期量高达2.9万亿,面临巨大偿债压力。去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改委、央行和银监会联合下发《关于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行为的通知》,旨在收紧地方政府融资项目条件,制止违规、违法融资行为。目前,金融支持城镇化建设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如金融资源向城镇化建设配置不足、金融机构城乡之间分布不均、中小城镇金融服务水平相对较低等。同时,一些地方政府具有扩大投资的内在冲动。面对城镇化建设热潮,要客观评估地方政府的偿债能力及财务风险,要严防项目合法性风险,金融监管部门要严格执行相关监管规定,警惕城镇化过程中出现金融风险,积极稳妥地支持城镇化建设项目。
  
  一是加强银政合作对接,提早布局。密切关注各级政府城镇化建设新动向,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与合作。由发改委主导的《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规划(2011-2020年)》近期对外颁布,包括户籍制度、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及教育等方面的改革综合配套措施先后相继出台。金融机构要加强研究,及早与相关部门对接,统筹规划城镇化业务发展。各分支机构也要主动跟进本地区城镇化发展规划,提早布局,提早介入,抢占发展先机。
  
  二是找准支持城镇化的着力点,依次推进。首先,要把全国经济强县、强镇和大中城市城乡接合部作为首批目标市场,重点支持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县域特色产业集群、示范小城镇建设以及地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择优支持县域商品房开发和新农村住房建设。其次,围绕农民市民化和县域居民消费升级的新趋向,着力发展县域个人住房、个人消费贷款等业务。在推进城镇化的进程中,要坚持“一地一策”,打造城镇化系列金融服务特色。针对不同类型小城镇,实施专项资源投入、专业团队支持、专属服务方案,重点关注打造以下系列服务:文化古镇系列,以历史文化名镇为重点,积极支持旅游景区建设和现代服务业发展;产业园区系列,依托核心企业开展产业链金融服务,以园区为平台对产业集群进行金融支持;特色市场系列,以专业市场为重点,为县域商品流通市场及商户提供综合金融服务;生态宜居系列,以特色景观旅游名镇为重点,积极支持旅游娱乐、特色资源开发;城郊卫星系列,以城市圈节点镇为重点,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三是积极创新产品和服务模式,提升规模。针对城镇化建设中出现的新趋势和新模式,积极借鉴国外城镇化发展的好经验,加快相关产品创新。要完善县域城镇化贷款等现有产品,改进业务流程设计。重点打造城镇化、新农村建设、县域旅游开发建设、县域商品流通市场建设、经营性物业、农户贷款和个人助业贷款等一批拳头产品,加强银医通、银财通、商惠通等平台建设和功能创新。积极探索农村土地流转、保障房和安置房、新民居等重点领域金融服务,运用产业基金、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等模式,满足城镇化建设的融资需求。针对委托代建、PPP、BT、BOT、项目整体运作等新模式,研究制定适合城镇化客户需求的项目融资服务方案,进行精细化、个性化服务。不断拓宽金融服务渠道,积极与政府、其他金融机构及企业合作,探索合作设立产业投资基金、信托融资、融资租赁、特许经营权融资等金融服务方式,为城镇化项目提供综合化的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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