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城镇化背景下的智慧城市建设

  【智慧城市网】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尤其是信息化与城镇化的深度融合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2012年与2013年交汇之际,国内关于智慧城市或相关城镇化和信息化年会、论坛和研讨活动相继集中举办,各方面与会领导或专家积极参与智慧城市建设方面的探讨。专家表示,智慧城市作为城镇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的具体体现与表现形式,智慧城市冲破了“两化”界限,成为“两化”融合的推动引擎。
  
  建设智慧城市是城镇化的新阶段
  
  工信部信息化推进司司长徐愈指出:“2012年第14次中欧领导人峰会把建设绿色智慧城市作为中欧城镇化合作的重要内容,我们和欧盟正在就推进中欧智慧城市发展的问题进行深入交流。”
  
  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宁家骏称:“智慧城市是城镇化进程中的一个新阶段,是城市信息化的新高度。智慧城市的建设,离不开产业、环境、民生、基础设施的建设,以及生活在这个城市中人群的智慧。所以,建设智慧城市要以当前的高新技术为支持。把一个智能的城市、数字的城市、无线的城市建成一个信息化的城市,即智慧城市。”
  
  宁家骏还特别指出,一个城市的发展关键是调整产业结构,这就需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知识经济调整产业结构,提升产业效率,推动产业发展模式的转变。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智慧城市建设的目标,建成“两化”深度融合的智慧城市。
  
  建设智慧城市要试点先行
  
  宁家骏解释道,我国城市所承担的功能与发达国家不一样。我国城市所承担的功能更多,管理的边界更大,所解决的问题与国外也不一样,可以说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
  
  造成这种差异的原因是,发达国家是在工业较好的条件下建设智慧城市的,重在绿色发展,惠民便民,而我国是在工业条件尚不成熟的情况下建设智慧城市的。因此,我国城镇化面临的问题是产业结构的调整、资源和环境的约束、不完善的公共服务等。
  
  另外,发达国家城市包括信息化和信息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比较完善。我国的基础相对薄弱,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建设智慧城市遇到的问题会更多。
  
  因此,宁家骏强烈建议,各地一定要借鉴成功经验并吸取教训,按照试点先行、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方式,在局部地区、局部领域首先开展试点工作,探索满足当地需要的智慧城市建设模式和发展机制,等到条件成熟时,再扩大试点范围,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国智慧城市的建设。
  
  建设智慧城市要深入广泛思考、要因地制宜
  
  在1月12日在北京万寿宾馆举行的国家智慧城市示范试点工作推进专家联席会上。中国工程院邬贺铨院士提出我国的智慧城市建设有几点值得思考的问题:
  
  第一、现在各个部委、地方、协会都在搞智慧城市,但是缺乏统一的标准,担心智慧城市建设能不能持续发展。
  
  第二、智慧城市本身是一个长远的发展过程,国外从智慧小区开始做起,而我国的智慧城市做的比较大,我们的步子应该更加稳健,应该从基层做起。因为城市智慧不智慧不是政府说了算,而是百姓能不能感觉到城市的智慧。如果政府热衷把智慧城市建设和政绩工程联系在一起,一定建不好智慧城市。
  
  第三、智慧城市建设不是技术工程,它涉及很多层面,最重要的是体制、机制的问题,能不能形成一个鼓励创新的环境,能不能让智慧城市和谐、健康的发展,机制、体制都起了很重要的作用。
  
  邬院士总结提到,智慧城市是好的话题,需要好的规划、需要政府有关部门能够协同发展,要避免出现“国内比国外热、政府比企业热、媒体比市场热、股市比投资热、包装比创新热”等现象,要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发展智慧城市之路。
  
  智慧城市建设要避免走入误区
  
  宁家骏指出,我国在智慧城市建设中存在以下误区:
  
  首先是建设目的不明确。一些城市在建设过程中很少关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城市特点和当前需要重点解决的关键问题,一些城市盲目模仿其他城市的建设模式,一些城市的建设方案偏信了厂商提供的解决方案,使相应工作具有了片面性。
  
  其次是建设思路不清晰。很多城市都把建设智慧城市定位为建设项目,只简单地把政府部门准备建设的信息化项目打包,既没有明确的任务和实施路线图,又没有跨部门共享和业务协同的信息机制、政策机制,只重投资,不求效果。
  
  第三是建设模式不可持续。各地对智慧城市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的认识明显不足,很多城市的建设缺乏运营和管理的长效机制,以及相应的配套体制和法制环境,使得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难以发挥,无法激发社会力量参与智慧城市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最终导致智慧城市建设难以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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