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40亿元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物联网等产业

  近日获悉,杭州市主要从支持企业扩大有效投入、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做优、支持企业提升创新能力、支持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优化企业工商服务、优化企业融资环境、优化企业发展要素保障、优化企业公共服务环境;落实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等方面,推出了一系列新政。
  
  自建房纳入全市保障性住房体系
  
  针对企业家反映的人才难留、普通员工住房难的问题,这次杭“四十条”里,特别明确了允许符合条件的大型企业、科研院所等企事业单位可利用自有存量土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并纳入全市保障性住房统一管理。
  
  此外,《杭州市人才保障性住房申购三年行动计划》,也延长至2015年。
  
  对于企业扩大规模的用地问题,杭州市也明确了,对单位面积投入强度大、产出高的产业项目优先安排供地,鼓励企业“零增地”技改,并降低“零增地”技改项目的资助门槛。
  
  同时,用电效率高的企业更能优先用到电,税收、工业增加值等“成绩”优秀的企业,还能享受错峰用电政策优惠。
  
  40亿元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十大产业”
  
  “十大”产业(文创、旅游休闲、金融服务、电子商务、信息软件、先进装备制造、物联网、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是杭州未来实体经济发展的方向,也是支柱性产业。
  
  同时,吸取以往企业将过多资金投入房地产、股市等教训,杭州将开拓各种领域,引导企业投资。
  
  杭州市还鼓励投资现代服务业,杭州市对于企业投资的服务业项目都有补助,对于文创企业为开发文创产品提供的有关劳务,以及在境内转让文创产品版权交易收入,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减按3%税率征收营业税。
  
  在鼓励投资物联网、半导体照明灯示范项目中,杭州市建立“首购首用”风险补偿机制,给“首购首用”单位适当风险资助。
  
  至少5000万元资金培育成长型中小企业
  
  为了让更多的中小企业做大做强,不再“小打小闹”,杭州市财政安排不少于5000万元的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培育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成长型中小企业;
  
  鼓励上市,对于境内上市的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境外上市的企业也将得到50万元的奖励。
  
  支持企业资产重组,杭州市通过财政贴息、信贷奖励补助等方式,加大商业银行对企业兼并重组的信贷支持力度,被兼并重组企业原享受的优惠政策,在一定期限内继续有效。
  
  最高1000万元资助自主研发
  
  试水新兴产业,杭州市将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资助:在太阳能光伏、半导体照明、新能源汽车领域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较广阔市场前景的项目,杭州市将按项目研发经费的30%给予资助,单项资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企业新设立的国家级和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别给予50万元和20万元的建站资助。
  
  对经营困难小微企业实施“五缓、三补贴”
  
  对于困难的小微企业,杭州市将给予扶助。符合转型升级要求、暂时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可允许缓缴“五险”,缓缴执行期至2012年底,并给予1—6个月的社保补贴、稳定职工岗位补贴和在岗职工培训补贴。
  
  此外,对于广大的小微企业来说,税收优惠政策最实际。杭州市明确,工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降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万元(不含),商业增值税降为80万元(不含),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降为3%。
  
  同时,延长减半征收小微企业所得税政策,2015年底前,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的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此外,提高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其中按月缴纳的调整为2万元,按每次(日)缴纳的调整为500元。
  
  对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小微企业,准许其一次性缓缴3个月的税款及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水利建设专项资金。
  
  推荐企业进行直接债务融资
  
  改善融资环境,也能为企业提供一股助力。杭州今年要通过各种方法,力争实际使用信贷资金规模高于上年,并确保资金有效投向于实体经济和小微企业。
  
  同时,出台促进该市股权投资业发展实施办法的补充意见,落实包括高管个税返还在内的各项扶持政策,推动创投引导基金和产业投资母基金发展,吸引更多的知名股权投资机构落户杭州,为科创型小微企业、战略性新兴行业提供直接股权融资支持。
  
  扩大直接融资渠道,对于眼下的金融环境,对于普通企业来说是最需要的。杭州市支持实体经济优质企业发行企业债,推荐符合条件的实体企业参与该市“区域集优债务融资合作项目”计划,充分利用银行间市场进行直接债务融资。
  
  审批提速20%
  
  杭州市将在历年的审批制度改革基础上,继续优化审批服务,建立重点项目常态协调机制,探索建立投资项目形式审查制度,实体经济项目审批在当前承诺办结时限的基础上提速20%。
  
  推动实际审批权限有序授权下放到区县(市),增强其公共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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