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工作安排》提出,年底前,辽宁将初步建成省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并与省政务服务中心审批系统及各市政务服务大厅已建审批系统对接;6月底前,实现省电子政务外网与各市互联互通,12月底前,实现市直部门电子政务外网全覆盖,县级政府覆盖率80%以上。
《工作安排》还按照部门职能明确了其网站重点工作。其中,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将定期公布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和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适时公布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省民政厅网站将按规定公开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信息;省环保厅网站将及时公开环境政策措施、环境治理工作进展等信息,公开重污染天气等治理措施、进展、成效,主动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将定期发布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告,公布抽检总体情况、合格不合格产品名单、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核查处置信息,并在“辽宁食品安全微博”同步发布;省安监局网站将开设专栏公布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此外,辽宁省还将及时公开省属国有企业改革重组结果、负责人变动、年度薪酬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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