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个住宅电梯配置地方标准今起实施

以往,由于缺乏足够的前置约束条件,武汉市部分住宅电梯存在数量不足、配置简陋等“先天不足”,导致电梯实际使用体验差,甚至故障频出,带来难以根治的隐患。《住宅电梯配置和选型通用要求》的颁布实施,补电梯配置短板,促进城市健康发展,帮助建筑设计机构、开发企业在建筑设计阶段合理规划电梯配置与选型,也可作为规划、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审批、监管依据,同时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监督电梯配置水平的重要参考。

全国首个住宅电梯配置地方标准今起实施

住宅电梯要“配多大、配多少、配多快”?如何界定住宅电梯配置选型是否符合规定?今日起,住宅电梯配置选型有了明确要求,全国首次发布的住宅电梯配置地方技术规范——《住宅电梯配置和选型通用要求》(DB4201/T496-2016)正式实施,该规范由武汉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等多家单位联合起草制定,武汉市质监局发布。

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国家对电梯数量及配置的要求仅限于2012年实施的国家强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规定,而在住宅设计过程中,部分开发商为了降低电梯投入成本,没有从居民出行需求出发,仅仅依据上述强制性标准最低要求设计,电梯配置要求已经无法更好地满足实际使用的要求。电梯投诉量逐年增加,大多集中在住宅电梯,市民反映问题的根本原因是电梯故障频繁,造成此现象的重要原因是电梯数量配置不足,选型不当。对于住宅小区特别是楼高接近甚至超过100米的高层住宅需要考虑前期的电梯交通规划设计,以科学的配置满足居民出行,保证居民居住质量。

而现有规范标准对电梯选型和配置虽有规定条款,但要求相对比较笼统,有的建设单位出于成本考虑,电梯配置的数量达不到要求而降低运行级别,因考虑低价而忽略每台电梯的配置,其质量也无法尽如人意,加上物管单位也会出于成本考虑,支付给电梯维保单位的费用有限,又造成电梯的正常维护保养无法得到保证。

今年5月,市质监局、市建委、参编单位等多部门集聚一堂,市质监局、市建委相关领导对编制工作提出要求,并寄望制定出体现我省乃至全国先进水平的标准。

针对武汉市实际情况,市特检所二十余名技术人员通过对全市中心城区55个楼盘的电梯配置情况现场调研,倡导科学选型与配置电梯、合理规划电梯数量,做到既满足居民出行需要,又节约电梯投资成本,基于经济性、实用性的住宅电梯规划标准尤为必要。

此次武汉在全国首次发布电梯配置选型地方技术规范,具有许多创新性和前瞻性内容,致力于建立电梯安全的长效机制,从法规、制度、技术标准等方面着手,对电梯生产、配置、使用、维保各环节进行规范和管理。本技术规范的编制是电梯安全长效机制的重要部分,针对建筑规划设计阶段电梯的配置和选型,提出明确的技术要求,从源头上确保电梯实现安全、舒适、高效运行。

明确电梯配置“门槛”

长期以来,我国对住宅电梯配置没有具体的规定,业主人数与电梯数量、参数没有进行规范。住宅开发企业电梯的选择性太大,没有考虑电梯运输能力和业主人数不断增长的矛盾。

因此,该规范针对不同住宅建筑的适用对象,将电梯运行级别由高到低分为舒适、普通和经济三级。不仅设置了配置“门槛”,合理地对电梯服务品质进行了划分,还形成了基于运行品质级别的电梯配置方法。一方面可以规范房产开发企业有针对性地配置电梯数量和参数,另一方面可以让现有建筑找到提升电梯运输能力的方法。

规范将电梯分为舒适级、普通级和经济级,明确要求武汉市内至少选择经济级,宜选用舒适级。电梯的载重量要求至少为1000公斤,提高电梯容量。

从目前我市住宅电梯的配置现状来看,根据每层户数的不同,从电梯数量、容量、速度上提高了要求。如32层楼、每层楼6户居民,我市住宅小区基本配置2台,规范实施后即使是按经济级配置也要求3台电梯。50多层楼住宅我市目前基本配置的是每秒运行速度2.5米的电梯,规范实施后即使是按经济级配置,也要求是每秒运行速度3.5米的电梯。

新规范中,还提供《典型住宅建筑的电梯配置和选型表》和计算公式,便于建筑设计机构、建设单位选择好电梯数量、速度和载重量等关键指标。

对比我市住宅电梯的配置现状,规范还根据每单元每层户数的不同,从电梯数量、容量、速度三个指标进行了规定,直观上提高了要求。而且这三个参数可以很容易地从电梯铭牌上获得,方便业主和相关监管机构进行核实。

修改安装电梯楼层及高度要求

电梯是高层住宅建筑的主要垂直运输工具,多少层开始设置电梯,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居住标准的重要体现。由于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变化,老龄化增速加快,对电梯舒适性提出更高要求。

市特检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调研中编制人员发现,我市不少小区都存在7层甚至8层以上住宅无电梯的情况,而为了出入便利,越来越多的老旧社区出现居民申请老楼加装电梯的情况。

此次公布的住宅电梯配置地方技术规范,充分考虑经济差异性以及特殊条件下居民群体年龄、身体的实际情况,允许在住宅楼层和高度更小的情况下设置电梯。

将“七层及七层以上”应安装电梯的要求提高到“四层及四层以上” 应安装电梯,如果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0米,也必须安装电梯。

规范实施后,可有效避免将来老楼加装电梯的问题。

增加无障碍电梯、担架电梯要求

电梯是乘轮椅者出入高层建筑最方便的垂直交通工具,为这类人群提供方便使用电梯的条件,是关爱弱势群体、社会公平的实际体现,也是整体居住水平提高的重要表现。因此规范提出,有电梯的住宅至少配置1台无障碍电梯。

为方便行动不便人员使用,除对建筑入口、入口平台、候梯厅、公共走道等部位进行无障碍设计外,还要求厅外呼梯显示器上或其他醒目的位置有“轮椅适用”的标志;轿厢门开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8米;轿厢侧壁上应设高0.9米-1.1米的带盲文选层按钮;轿厢三面壁上应设高0.85米-0.9米的扶手;轿厢内应设电梯运行显示装置和语音报站等。

规范还明确电梯容纳担架的相关要求,12层及以上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应不少于2台,其中应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

规范住宅中的无障碍电梯、担架电梯,体现了对行动不便人群的关爱和对紧急救护的重视,凸显了武汉文明的高度。

提高电梯安全、智能化水平

规范提出电梯应配置安全监控、视频监控、断电平层、一键式报警等装置,提高电梯应急救援处置的水平。要求住宅电梯的监测装置具有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传送相关信息的标准数据接口,为智慧电梯的建设把好入口关,助力武汉智慧城市建设。

作为电梯中枢的电梯机房,以前的各类标准并未做安装空调的规定,只要求机房通风。本规范规定必须安装空调,避免夏季因机房温度过高造成电梯停梯的安全隐患。

规范电梯在建筑物内的布置

近几年,不少还建楼、廉租屋甚至高档住宅居民投诉电梯噪声问题,多是由于电梯机房和井道紧邻卧室,影响睡眠。规范对电梯布置和隔声减振提出要求,将有效解决电梯噪声扰民的问题。

为防止电梯噪声和振动干扰居室环境、影响居民睡眠休息,在住宅设计中要尽可能使电梯井远离居住空间。

规范要求在住宅设计时,即使平面布局限制,也不得将电梯井紧邻卧室布置。不得不紧邻起居室布置时,必须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例如选用低噪声电梯、提高电梯井壁的隔声性能、在电梯轨道和井壁之间设置减振装置、将电梯井与起居室在结构上脱开等。

明确电梯底坑排防水要求

今年入夏后,我市遭遇连续强降雨,不少住宅小区电梯底坑渍水,电梯停摆。电梯井底坑漏水、积水会导致电梯缓冲器座和导轨座等部件腐蚀破坏,严重影响电梯的使用,甚至导致电梯安全事故,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严重的后果。

在制定电梯配置选型规范时,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也将电梯底坑防水等级和排水能力作为内容之一。底坑须采取排水措施,不得漏水和渗水,其防水设计应达到国标一级防水要求。

强调机房通道的通畅

我市部分开发企业将电梯直接入户作为销售的卖点,电梯不经过建筑物的公共楼道而直接入户。

此种形式布置的电梯,虽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居住“私密”的要求,但维修保养或救援工作必须通过私人空间,易造成救援通道不畅,不利于电梯的日常维修保养和停电、火灾等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救援,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规范不提倡占用公共通道的“电梯入户”设计,要求电梯候梯厅及机房应与公共通道相连。通往机房(机器设备间)的通道保持通畅,并且不经过私人空间。

直观图表提高规范易用性

传统的电梯配置选型相关计算方法较复杂,对于普通市民而言可读性差,易用性不强,对于设计者使用也不够快捷方便。

规范在附录中以表格的形式给出了典型住宅建筑形式电梯的数量和规格,方便普通读者阅读,也便于建筑设计机构、建设单位快速选择电梯数量、速度和载重量等关键指标。

武汉地区住宅建筑以高层建筑为主,且多带有一至两层地下停车库,针对此情况,规范附录中的《典型住宅建筑的电梯配置和选型表》在表格构成上也有体现。

来源:赛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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