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口城镇化释放内需最大潜力

  【智慧城市网】未来5—8年,以人口城镇化为主要载体扩大内需,以制度创新为重点释放城镇化的需求潜力,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走向公平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重点。用3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国范围内基本上使有条件的农民工市民化;用5年左右的时间,形成人口城镇化的制度框架;用5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形成人口城镇化的新格局。
  
  我国城镇化的进程中存在哪些突出问题?根源何在?未来10年,为什么要加快人口城镇化的转型与改革?人口城镇化的战略作用如何估计?如何实现十八大提出的“城镇化质量明显提高”的要求?这些都是迫切需要研究的重大课题。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课题组就城镇化问题组织了多次国内外实地调研、专家访谈,提出了推进人口城镇化体制机制创新的方案建议、路线图和时间表。
  
  我国城镇化的发展进程
  
  ⒈过去十年基本保持平稳发展
  
  2011年,我国的城镇化率超过50%,“这是中国社会的一个历史性变化”,成为我国由传统的乡土社会进入城市社会的标志。以10年为一个阶段,1980年至1990年,城镇化率年均提高0.7个百分点;1990年至2000年,年均提高0.98个百分点;从2000年至2010年,年均提高1.35个百分点。从近10年的城镇化进程看,总体平稳,不仅避免了印度、拉美国家那样严重的城市病、大量失业和贫民窟现象,在推动农村剩余劳动力非农就业、提高农民收入等方面也起到了重要作用。
  
  ⒉中西部进程加快
  
  调查显示,2005—2011年,中西部地区每年城镇化提高速度都超过1个百分点,均高于东部地区,与东部地区的城镇化差距开始逐步缩小。随着产业转移和新产业兴起,中西部城镇化将成为我国城镇化快速发展的“引擎”。初步预测,未来8年,中西部城镇化率仍有10—15个百分点的提升空间,有望保持年均1.2%—1.5%的增长速度,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⒊未来8年快速增长的基本条件具备
  
  对一个国家和地区来说,城镇化进程快慢取决于三个方面:基础设施决定城市的承载能力;住房决定人口转移问题;就业需大量的产业与之匹配。这三大条件决定了城镇化速度的变化。从现有情况看,未来8年我国有条件实现以城镇化为主导的快速发展格局。以最为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交通条件”为例,我国高铁里程已达到8600余公里,稳居世界首位,邻近省会城市将形成1—2小时交通圈、省会与周边城市形成半小时至1小时交通圈,北京到全国绝大部分省会城市将形成8小时以内交通圈,对我国城镇化将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⒋未来10年人口城镇化率年均增长率应保持在1.5%左右
  
  我国51.3%的城镇化率,是按城镇常住人口统计的,其中还包括了1.6亿的农民工群体。如果按户籍人口来算,人口城镇化率只有35%左右,远低于世界52%的平均水平。我国即使年均增长1.2个百分点,10年后我国人口城镇化率仍只有47%,达不到目前世界的平均水平。考虑到10年后我国的发展前景,未来10年我国人口城镇化率的年均增长率应为1.5个百分点左右。
  
  城镇化的历史作用
  
  ⒈推动中国经济快速增长
  
  通过考察过去30多年城镇化率年增速与GDP增速变动间的关系发现,两者呈明显线性关系。马晓河等学者研究发现,城镇化率每提高1个百分点,按1978年不变价格计算的人均GDP将增加124.5元,按2010年价格计算每个百分点为人均GDP增长贡献670元。在我国近十年年均10%的经济增长率中,城镇化率贡献了3个百分点。
  
  ⒉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城镇化推动了产业结构、就业结构、消费结构的转型升级。1978—2011年,伴随城镇化进程,农业就业人员在就业人员总数的比重从70.5%下降为34.8%,城镇就业人员占全国就业人员的比重从23.7%上升到47%。汪泓等学者利用1981年到2009年的就业数据研究得出,就业增长与城镇化水平之间存在着长期的相关均衡关系,城镇化水平每升高1%,城镇就业人口就增长1.267%;马晓河研究得出,第三产业就业人数与城镇化呈线性相关关系,城镇化率每提高1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就业人数增加663.84万人。
  
  ⒊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

  
  城镇化在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从国与国之间的比较来看,东欧国家城镇化水平相对较低,城乡人均GDP相差2—3倍;欧美国家城镇化率很高,城乡人均GDP相差1—2倍。宋元梁通过计量分析得出,我国城镇化发展与农民收入增长之间存在着较强的正向交互响应作用,而且其长期的响应作用更显著、更稳定。
  
  传统模式迫切需要转型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基本走了一条以规模扩张为主要特点的城镇化道路。传统城镇化模式在推动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也付出了巨大的社会代价,迫切需要转型。
  
  ⒈城镇化长期滞后于工业化
  
  参考发达国家的经验,在工业化中期,工业化与城镇化的相关系数极高。1841—1931年间英国为0.985,1866—1946年间法国为0.970,1870—1940年间瑞典为0.967,这些国家被认为是“同步城镇化”的典型。2011年我国人均GDP达到5414美元,进入工业化中后期,但即使包括“半城市化”的务工农民人口,我国的城镇化水平仍然远低于工业化中后期应该具有的均值(60%),很大程度上抑制了国内消费需求的释放与升级,加剧了社会供给能力与消费能力的鸿沟,导致严重的内需不足与产能过剩。
  
  ⒉人口城镇化滞后于土地城镇化
  
  改革开放30多年间,我国城市建成区面积扩大了8.2倍,但城镇常住人口仅增加了2.5倍。2008年,全国土地财政收入为16255亿元,到2011年增加到41545亿元,3年间增长了2倍多。如果继续沿袭以往的用地扩张老路,势必占用更多耕地,对国家粮食安全造成极大威胁;但是不顾用地需求的强劲增长,强制压减土地供应,势必又制约城镇化发展。如何破解用地“两难”,已经突出地摆到了各级政府面前。未来以土地扩张为导向的“规模城市化将”将难以为继。
  
  ⒊以“人口红利”为支撑的粗放发展难以为继
  
  数量庞大的农村人口流向城市,为城镇发展提供了充足的廉价劳动力资源。与土地要素的利用一样,我国城镇化对劳动力要素的利用也采取了简单粗放的方式。未来5—10年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数量型”人口红利的逐步消失不可避免,依靠增加生产要素投入的粗放式城镇化模式难以为继。通过在广东、河南、湖南等省进行的调研发现,不仅在东部沿海地区出现“民工荒”现象,中部地区也开始出现招工难问题。日本、韩国在上世纪70年代、80年代末人口红利消失之前已基本完成了城镇化,而我国在逐渐步入老龄化阶段时城镇化还处于发展中期。
  
  ⒋“钟摆式”人口流动带来社会隐患
  
  大量的“钟摆式”和“候鸟式”的农村外出务工人口流动造成“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现象,牺牲了三代人的幸福,带来严重社会隐患。延续以排斥农民工为特点的“半城镇化”模式,不仅将进一步加剧城乡矛盾,也将阻碍城镇化的可持续发展,违背社会公平的价值理念。
  
  ⒌大城市不堪重负,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滞后
  
  我国大城市集中了优质的公共资源,拥有更好的发展机会和平台,人口过度集中,产生了交通堵塞、环境污染、资源紧张、城市贫富两极分化等“城市病”。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农民工总量的65.4%集中在东部地区,64.7%集中在地级以上城市,而全国667个城市约有2/3交通在高峰时段出现拥堵情况。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小城镇在产业发展、公共资源配置等方面与大城市相比差距巨大,对人口缺乏吸引力。2011年我国中小城市城市化率为33.9%,远远低于全国城镇化水平。而德国70%的人居住在小城镇;美国50%以上的人居住在5万人口以下的小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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