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微软达成协议互不起诉对方智能手机侵权

  苹果公司和微软公司已经达成秘密协议,承诺彼此都不去起诉对方智能手机专利侵权事项。
  
  之前,苹果公司和微软公司已达成关于智能手机专利技术交叉授权的协议。依据该授权,微软公司可以使用苹果公司所掌握的功能、设计等方面的专利技术。不过,该协议规定了禁止事项,即双方禁止相互抄袭对方所设计的产品,这被称之为“反克隆”规定。这意味着,微软所设计的WindowsPhone产品不能抄袭苹果公司的iOS用户界面和硬件等。
  
  苹果公司专利授权主管利斯?泰克斯勒(BorisTeksler)认为,“关于苹果产品的外观设计,别人都无权进行任何形式的抄袭。”
  
  《每日电讯报》跟踪报道了苹果诉三星“盲目复制”iPhone和iPad外观设计一案庭审中所纰漏的相关信息。
  
  利斯?泰克斯勒告知硅谷法院,2010年苹果曾与三星谈判,试图达成类似协议,使三星停止“克隆”苹果产品的行为。但是,该谈判以失败告终,两大竞争对手最终走上诉讼之路。
  
  利斯泰克斯勒指出,尽管苹果对微软进行了相关专利授权,但是苹果“独特用户体验”这一处于高度保护范畴的专利事项被排除在外。“独特用户体验”包括iPhone和iPad的“外观和体验”这一外观设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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