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创建国家智慧城市试点2017年工作计划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创建
  钦政办〔2017〕6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钦州市创建国家智慧城市试点2017年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3日

钦州市创建国家智慧城市试点2017年工作计划

  为加快推进“智慧钦州”建设,根据《智慧钦州总体发展规划(2014-2020年)》(钦政办〔2014〕135号)、《钦州市创建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实施方案》(钦政办〔2015〕10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智慧城市建设、云计算及大数据发展的战略部署,结合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以“互联网+”为引擎,以促进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为重点,坚持“需求导向、统筹规划、统一标准、确保安全”的原则,推进一批重点项目建设,完善信息基础设施,深度挖掘大数据资源,培育智慧产业发展,推动“智慧钦州”建设取得新突破。
  二、工作任务
  (一)启动云计算中心、云视频中心等6个项目建设
  1. 云计算中心
  争取7月完成450平方米过渡机房云平台部署及云资源池建设,并全面投入运营。加快推进全市各级各部门业务应用系统向云平台迁移和部署。(市发改委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启动总建筑面积约1.3万平方米、1000个机柜的云计算中心T3标准机房前期工作,争取年底前完成选址、可研、初设等前期工作。(市开投集团公司牵头;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委,钦州高新区管委等配合)
  2. 云视频中心
  (1)智慧天网工程(天网四期)。争取8月前完成项目可研、初设等前期工作,积极争取通过以色列政府贷款等方式筹集建设资金,通过招投标确定项目承建商开工建设,形成覆盖市、县区、镇、村主要道路的四级监控体系。(市公安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配合)
  (2)市应急指挥中心云视频平台(一期)。争取9月前实现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视频监控与公安天网140多个视频监控对接共享,年底前完成项目建设并试运行,充分整合城市各类视频资源(包括公安、综治、消防、交通、市政、应急、环保、卫计、教育、安监、旅游、农业、港口码头等),构建“智慧钦州”视频基础资源库,促进各部门视频资源实时共享,开展视频深度应用,打造成为全市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共享平台。(市应急办牵头;各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配合)
  (3)钦州市“村安工程”(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依托云计算中心,以灵山县新圩镇、浦北县泉水镇、钦南区犀牛脚镇等7个镇开展治安视频监控试点工作,实现村镇互联互通,解决农村地区治安防控薄弱问题。争取7月开工建设,11月建成并投入使用。推进与市应急指挥中心云视频平台互联互通,促进与各部门视频资源共享。(市委政法委牵头;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应急办配合)
  (4)市食品安全联动指挥中心。整合扩容食品药品领域现有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增加监控覆盖面,实现网格化监管电子地图、执法轨迹、快检数据归集、远程视频监控、应急指挥等功能。争取7月前完成项目一期工程建设并推进与市应急指挥中心云视频平台互联互通,促进与各部门视频资源共享。(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农业局、市应急办配合)
  (5)钦州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系统。对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智慧管理”,包括视频监控、单位消防自动报警系统接入、水压水位远程监测、人员密集场所电子显示屏信息发布、“一键报警”、消防安全检查子系统、消防警务通微信平台等功能。加快启动项目可研、初设等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年底前开工建设,推进与市应急指挥中心云视频平台互联互通,促进与各部门视频资源共享。加快启动“智慧消防”总体规划编制。(市公安消防支队牵头;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应急办配合)
  3. 网格化综合管理
  (1)钦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争取8月前完成项目建设并投入运行,实现对城市部件、事件网格化和数字化管理。(市市政管理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配合)
  (2)统一呼叫受理平台。依托“12345”市长热线系统,建设全市统一呼叫受理平台,逐步整合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开通的政务服务和投诉举报热线,解决城市热线过多、分散杂乱、不易记忆、跨部门协调难等问题。争取年底前完成“12345”市长热线系统升级方案编制,开工建设,推进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系统与12345市长热线整合对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4. 基础数据库
  (1)完善人口基础信息数据库。依托城市公共信息平台,以公安机关的人口户籍信息数据库为基础,归集整合分散在各相关部门的人口信息,建立以公民身份证号码为唯一标识,覆盖钦州全域人口的基础信息数据库,推动跨部门数据共享应用和业务协同。年底前完成数据共享标准等内容编制,加快建设与城市公共信息平台数据交换接口。(市公安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配合)
  (2)建立法人基础数据库。健全、完善全市法人基础数据库。以工商部门的企业信息为基础,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整合分散在各相关部门依法设立的机构单位的基础信息,促进法人基础数据库共建单位间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进一步提升我市企业信息系统建设水平。年底前完成数据共享标准等内容编制,加快建设与城市公共信息平台数据交换接口。(市工商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配合)
  (3)完善信用信息数据库。依托我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快制定完善信用信息目录,推进各部门信用信息录入工作,充分整合各部门、各行业、各领域的信用信息资源,形成各级各部门信用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实现与自治区信用信息平台及公安、工商、国税、地税、质监等部门现有业务数据系统的无缝对接和交换。完成钦州信用信息网向市政府门户网站迁移,及时发布各类公开信息,并择机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信用信息一站式查询等服务。(市发改委、人行钦州市中心支行牵头;各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配合)
  (4)完善全市地理信息基础数据库。以测绘地理信息为主要内容,结合基础测绘规划、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推进23平方公里的基础测绘工作,有序更新基础地理信息,为全市基础数据库建设和各级各部门应用提供基础地理信息服务。(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配合)
  (5)建设全市宏观经济基础数据库。依托城市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宏观经济基础数据库,整合统计调查、投资项目、工业经济、服务业经济、农业经济、科技、人力资源、招商引资、金融运行、财政税收、企业存续、进出口等领域数据,搭建宏观经济决策支撑服务平台,为开展经济运行动态监测分析、产业发展预测预警等决策分析提供基础支撑。年底前完成数据共享标准等内容编制,力争开工建设。(市发改委牵头;各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配合)
  (6)完善建筑物信息数据库。进一步完善钦州市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业务信息数据库,促进以工程项目为载体的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为城市公共信息平台的建设提供有力数据支撑。(市住建委牵头;各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配合)
  5. 城市公共信息平台。加快启动项目前期工作,编制项目规划、技术方案及数据标准规范等基本内容,开展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等工作,争取年底前开工建设。同步开展全市政务信息资源梳理工作,推进发改、住建、工信、科技、统计、公安、市政、民政、国土资源、环保、交通运输和镇(街道)等城市不同部门异构系统间的信息资源共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牵头;各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配合)
  6. 智慧交通
  (1)智慧交通综合管理平台。加快编制项目规划、技术方案及数据标准规范等基本内容,年底前完成项目可研、初设等前期工作,力争开工建设。集成电子警察、高点监控、违停抓拍、交通诱导、交通视频云存储等功能。(市公安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配合)
  (2)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7月前完成一期约100个站点刷卡机具改造和系统升级,年底前实现公共自行车“骑行卡”向“钦州市民卡”的整合。开展二期、共享单车等项目基础调研工作,做好项目建设必要性和可行性的论证评估。(市市政管理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配合)
  (二)加快推进智慧政务等8个待建项目建设
  1. 智慧政务
  (1)市政府门户网站集群。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建立全市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部署、统一标准、统一规范的“政府门户网站集群”,逐步整合、迁移各级各部门分散建设、重复投资的政府网站,为各级各部门开展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提供统一网站平台。9月底前完成各县区政府门户网站迁移,年底前完成市直各部门网站迁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牵头;市直各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配合)
  (2)行政审批系统。在市民服务中心基础上,年底前建成行政审批系统并投入使用,推进网上办事,推行政务服务“一窗进出(一个窗口进出),双线协同(线上线下业务协同),三向联办(跨地区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跨部门协同办理)”。(市政务服务管理办牵头;各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配合)
  (3)市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开展食品安全环节追溯试点建设,构建协调高效的食品安全信息追溯机制,为市民提供权威、便捷、智能的食品安全追溯信息服务。在加强白酒、乳制品项目试点基础上,开展大蚝、海鸭蛋等重点产品及生猪屠宰环节追溯试点建设。(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市农业局、市水产畜牧兽医局配合)
  (4)县区电子政务外网平台。年底前全面建成灵山县、浦北县、钦南区、钦北区及钦州港区电子政务外网平台并投入使用,将广西电子政务外网横向延伸至县区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乡镇,统一本级互联网出口,与自治区电子政务外网纵向设备开展网络对接,实现网络的互联互通;落实柴油发电机,制定机房停电应急预案,确保广西电子政务外网各县区级节点不间断运行;加强节点机房安全建设,配备消防器材,消除安全隐患;配备必要的专业技术人员,落实建设运维资金,做好本级电子政务外网设备及机房的管理运维保障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钦州港区管委分别牵头;市发改委配合)
  2. 智慧港口
  (1)钦州电子口岸。加快启动钦州电子口岸二期前期工作,组织建设钦州电子口岸门户网站二期工程、数据交换平台等项目。(市口岸办牵头;各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配合)
  (2)中国-东盟港口物流信息中心。进一步完善物流信息中心平台建设,加强与马来西亚关丹港通关便利化合作,争取更多东盟港口城市接入。(市发改委牵头;各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配合)
  3. 网络基础设施
  (1)宽带钦州。进一步普及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形成城乡一体化信息网络新格局,计划2017年新建通信基站390个、有线宽带端口23万个、通信光缆1万皮长公里。(市工信委牵头;电信钦州分公司、移动钦州分公司、联通钦州分公司、广电网络钦州分公司、铁塔钦州分公司分别落实;各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配合)
  (2)免费WiFi。争取7月前完成一期192个无线AP热点建设,覆盖主城区主要公共场所。同步开展二期项目基础调研工作,逐步覆盖全市范围内的各主要政务服务大厅、办证大厅、医院、车站、公交站、公园、广场、商场、酒店、景区等公共区域。(市工信委牵头;各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配合)
  4. 智慧节能。继续推进钦州市市区路灯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改造项目建设,实施二期约4300盏高压钠灯的LED路灯节能改造,建设城市智能照明单灯节能控制系统,对新换的LED路灯实现单灯节能控制,推动实现城市经济、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市市政管理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配合)
  5. 智慧健康。加快实施“互联网+健康钦州”项目,完成市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基础设施建设,并在自治区卫计委指定的试点县区开展数据采集、培训、系统上线及推广等工作。以妇女儿童保健医疗为试点,建设妇女儿童保健医疗服务平台,推进钦州市卫生计生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居民健康一卡通”向“钦州市民卡”整合及共享。(市卫计委牵头;各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配合)
  6. 智慧教育。加快完善教育信息基础设施,深化“三通两平台”建设,基本建成教育资源共享平台和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实现教育电子政务(校务)一体化管理。在全市中小学校推广“家校通”系统,提供智能家校互动服务。建设本地特色教育教学资源库,配备约340套多媒体教室设备及一批电脑,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基础设备配置。以北部湾职业技术学校等为试点推进一批智慧校园建设。(市教育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配合)
  7. 市民一卡通
  建立健全市民一卡通运营服务体系,以广西交通“一卡通”为基础,推进“钦州市民卡”在政府公共应用、社会事业应用、银行金融支付、商业支付及配套增值服务等领域的应用,争取年底前完成“钦州市民卡”向公共自行车、旅游等领域的整合共享,推进“钦州市民卡”向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领域的功能拓展。(市工信委牵头;各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配合)
  8. 智慧园区
  (1)智慧中马钦州产业园区。推进智慧城市及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应用,加强规划审批系统应用和管理,加快全生命管理系统、电子报批系统等模块建设。(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管委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2)智慧钦州保税港区。争取年底前建成“智慧港区”一期及智慧物流管理系统。实现园区内业务数据协同,车流、物流、人流数据采集、大数据应用、卡口联网监管和智慧物流管理等功能。(钦州保税港区管委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三)开展智慧社区、智慧旅游2个待建项目前期工作
  1. 智慧社区
  (1)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争取年底前完成可研、初设等前期工作,力争启动建设,选择白水塘、城中南等社区作为试点,实现政务服务、商务服务、智慧养老等社区综合服务功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民政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配合)
  (2)智能家居系统。推广智能家居系统,提高智能家庭用户数量和社区家庭智能化水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民政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配合)
  2. 智慧旅游
  加快启动项目前期工作,编制项目发展规划、技术方案及数据标准规范等基本内容,开展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等工作。以三娘湾景区为试点,推进一批智慧旅游景区建设,实现智能门票管理、应急监控、流量监控、智能导游、信息推送等功能。年底前实现“旅游惠民卡”向“钦州市民卡”整合及共享。(市旅发委牵头;各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智慧钦州”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以下简称市智慧办)要切实履行好日常工作职能,加大协调推进力度,及时评估和总结推进过程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建立信息报送和统计工作制度,加强“智慧钦州”的宣传工作。各牵头单位要成立专门的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具体工作人员,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或行动计划,积极主动与上级部门和市智慧办对接沟通,推进试点项目建设,确保按期完成工作目标。
  (二)完善推进机制
  建立项目推进联席会议制度和项目月报制度。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1次,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或委托协管副秘书长召集召开,议题由市智慧办负责收集,重点听取各项目牵头单位项目推进情况汇报,讨论和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研究确定阶段性工作重点等;项目月报工作由各项目牵头单位负责于每月15日前将项目进展情况报送至市智慧办,市智慧办负责汇总报市人民政府。
  (三)统筹资金安排
  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智慧钦州”项目建设经费,同时根据各部门业务应用信息系统在电子政务内网、外网及云计算中心的部署情况,对信息化建设和运维的市级财政资金进行统筹安排。各项目牵头单位要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联系,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对我市试点项目资金、政策等方面的倾斜支持,同时,结合实际,进一步创新项目建设模式,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充分运用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智慧钦州”的建设和运营。
  (四)保障网络安全
  各项目牵头单位要加强项目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和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加大培训力度,认真落实信息安全管理责任制。
  (五)加快人才培养
  各项目牵头单位要注重高技能创新型人才引进和培养,鼓励和支持我市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科研院所与企业联合培养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创新型人才,组织人员多渠道学习先进地区的建设经验,提高专业技能水平。
  (六)强化督查考核
  市智慧办要研究建立“智慧钦州”建设评估考核体系和激励机制,加强对重点项目推进情况和效果的监测评估。以年度工作计划为重点建立考核评价体系,检查和督导各项目牵头单位年度工作计划落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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