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城市发展模式有序推进智慧城市建设

  今年2月,国家工信部下发《物联网“十二五”发展规划》,把智慧城市建设内容列入工作重点,要求政府主管部门在九大重点领域开展应用示范工程,探索应用模式,积累推广经验,为物联网在全社会应用做准备。
  
  创新城市发展模式有序推进智慧城市建设
  
  ——访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吴君青
  
  今年2月,国家工信部下发《物联网“十二五”发展规划》,把智慧城市建设内容列入工作重点,要求政府主管部门在九大重点领域开展应用示范工程,探索应用模式,积累推广经验,为物联网在全社会应用做准备。去年9月,浙江省政府和工信部、国家标准化委签署了《关于共同推进浙江省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和“智慧城市”建设试点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同年10月浙江省政府正式印发《关于开展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标志着浙江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正式启动。浙江省委副书记、省长夏宝龙指出,推进“智慧浙江”的建设是浙江现代化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决胜未来的重大战略举措。浙江省副省长毛光烈强调,实现智慧城市建设目标,必须依赖于商业、商务或服务模式创新及体制机制创新、领导与监管模式的创新。
  
  面对信息化建设发展进程中又一次的机遇和挑战,“敢为人先”的浙江人早已磨刀霍霍。2012年,智慧城市的建设步伐在浙江将以何种脉络前行?近日,本刊“智慧城市”专栏报道组专程走访了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吴君青。
  
  记者:请问吴主任,今年浙江智慧城市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吴君青:根据浙江2012年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工作计划的总体要求,浙江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城市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以满足群众需求为导向,以“一揽子”解决问题为宗旨,以一个公司主体推进一个试点项目为路径,以一套标准规范一项试点业务为准绳,以一套“技术与制度”作为保障,以一个全覆盖、高水平的网络支撑为基础,以一切按照利益共建共享为原则,紧抓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机遇,集聚要素资源,充分发挥部省“3+x”试点指导模式优势,积极探索智慧城市建设管用的服务和商业模式,创新体制机制,循序渐进、上下联动,有效推进我省智慧城市建设试点。促进经济转型发展,创新社会管理方式,提高群众生活品质,提升区域综合竞争力,为浙江省高水平全面开展“智慧浙江”建设开好头、铺好路。
  
  记者:首批建设试点项目是否已经确定?
  
  吴君青:是的。2012年浙江智慧城市建设工作任务中的第一项就是启动首批建设试点项目。经各市政府和省级有关部门申报,通过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审议,确定启动实施杭州智慧城管、杭州智慧安监、宁波智慧物流、宁波智慧健康、嘉兴智慧电网、嘉兴智慧交通、绍兴智慧安居、台州智慧水务、丽水智慧政务、千岛湖智慧港航、智慧高速、智慧能源监测、电动汽车动力服务网络建设等13个项目。
  
  记者:在这些试点项目的推进过程中,作为政府主管部门,将采取哪些有针对性的推动措施?与其他省市相比,浙江智慧城市建设有哪些侧重点和创新点?
  
  吴君青:为保障首批建设试点项目的顺利实施,我们将重点在健全组织保障体系、加强试点项目指导、完善政策扶持体系、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标准研究建设、构建试点考核体系、创新试点合作模式、强化信息安全保障等方面做好工作。
  
  目前,我们在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框架内,成立省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协调小组,协调推进试点项目的组织实施,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日常工作由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各试点城市成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领导小组,由市主要领导任组长,研究解决试点项目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各试点项目还要成立项目组,由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任组长,负责试点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并成立专家组,负责试点项目的咨询和指导。要统筹各方力量,充分调动高校和科研机构的技术优势和潜力,积极发挥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通信基础网络平台等的支撑作用。
  
  为加强对试点项目的指导工作,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将成立由专家、学者及各试点项目的有关专家组成的智慧城市建设试点专家委员会,负责政策、技术、业务和标准建设等方面的咨询,承担试点项目的方案论证、技术指导、成果评价等工作。对各试点项目,由省级业务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加,成立指导组,承担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咨询和指导,负责督促检查、绩效评估和总结工作,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委对试点项目的支持,加强跨部门试点项目所涉及的部门间协调工作。
  
  在完善政策扶持体系方面,我们将运用科技发展、信息技术应用、现代服务业、软件产业、技术创新、技术改造等扶持政策,加大对智慧城市建设试点的支持;从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中切块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支持智慧城市建设试点项目。各试点城市负责其投资建设补助资金和服务外包的政策资金,各试点项目省级业务主管部门(牵头部门)等负责落实试点补助资金,并研究制定相应的招商政策,加大扶持力度。
  
  在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将积极打造“光网城市”和“无线城市”。首批6个试点城市要率先完成3G、4G、WIFI、卫星等多种制式综合服务的无线通信体系建设,实现无线网络全覆盖。积极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和杭州、宁波“三网”融合试点工作,统筹协调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提高光纤和无线信号的覆盖率和质量。
  
  在标准研究建设方面,将由省质监局牵头成立智慧城市建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总体负责智慧城市标准体系建设的推进工作;各试点项目设立标准化研究组,结合试点内容和目标,制定试点项目的标准框架和研究计划,分步实施,确保试点项目的进度需要。对部分成熟项目率先申报国家或行业标准。
  
  在构建试点考核体系方面,将探索建立科学的试点评价体系,出台具体考核办法。由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试点项目的商业和服务模式创新、推进质量、标准建设、项目实施绩效、产业带动等方面进行年度评估考核。考核结果在内部公开通报,对考核优秀的试点项目进行表彰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试点项目,进行督促整改,直至取消其试点资格。
  
  同时,我们还将在试点合作模式上积极创新。利用长三角区域信息化合作轮值机会,开展智慧城市建设合作交流。积极引进国内外企业、科研院所参与我省智慧城市建设和智慧产业发展,为各地牵好线、搭好桥。鼓励航天科工、中电科技、国家电网、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华数集团、华为、IBM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参与我省智慧城市建设试点项目,作为合作主体参与智慧城市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推进相关技术研发、生产制造、商务模式创新、运营服务、人才培训等基地的“落地”。
  
  当然,强化信息安全保障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我们将重点加强对试点项目中的关键系统、保密系统的信息安全保障,加大安全检测、等级保护、风险评估、应急预案、数字认证等工作力度,及时发现和修补安全漏洞;建立试点项目安全管理的责任制度,落实投资建设、运营的企业主体责任和当地政府的监管责任,规范项目参与人员和服务外包机构的保密与安全保障管理制度,构筑智慧城市建设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和责任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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