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露莹:无线电“二级管理”迫在眉睫

  上海市发展改革研究院承担了上海市无线电管理局《新形势下完善本市无线电管理体制研究》课题,课题组主要成员沈露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随着上海“智慧城市”目标的确立,国际化大都市建设步伐的加快,无线电应用更加广泛,电磁环境变得更为复杂,管理的幅度、深度、难度都在加大。
  
  “迫切需要主动适应新的发展形势,以推动集中管理向区县分级管理转变,进一步加强本市无线电管理。”她说。
  
  适应形势迎接挑战
  
  上海市无线电管理部门承担的保障任务日渐繁重,对增强无线电管理力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近年来,上海市无线电事业和无线电管理取得了长足进步,在无线电应用、频率资源利用、台站建设管理、重大活动保障、设施能级提升和政策环境完善等方面卓有成效。但沈露莹认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运行保障对无线电频率资源的需求越来越大、对电磁环境的影响和干扰也在增大,加上各类新技术、新产品的应用和研发,使得上海市无线电管理面临着更多的困难和挑战。
  
  与此同时,上海市无线电管理部门承担的保障任务日渐繁重,包括城市安全、各类考试、重大活动等各个领域,表现出业务种类繁多、社会覆盖面广、保障样式新颖等特点,对增强无线电管理力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目前上海市无线电管理权限和管理队伍仍然集中在市级层面,管理力量极为有限。在总量上,难以满足完成维护城市安全、维护考试秩序、维护重大活动等众多保障任务的现实需求,在布局上,也难以适应保障任务遍布全市的客观实际。
  
  记者了解到,“十二五”是上海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化大都市建设的关键时期,全市发展重心逐步向郊区转移,“大浦东”和“虹桥商务区”这一东一西两翼形成城市新的张力。沈露莹认为,对郊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配套的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对加强郊区的信息化建设和无线电管理也提出了更高要求。进一步加强无线电管理,有利于满足城市空间拓展和郊区功能提升的需求,加快郊区信息化建设进度,加强对城市安全和民生的保障。
  
  她说,随着科技发展和无线技术的不断进步,无线电管理在城市管理和社会运行中的战略性和基础性作用日益突出。同时,频率资源利用综合化、基站规划布局合理化、电波秩序维护全程化的趋势也要求进一步加强无线电属地化管理的力量和队伍。进一步加强无线电管理,有利于夯实郊区无线电设施基础和管理力量,全方位提升无线电管理水平。
  
  下沉管理区县协同
  
  逐步建立二级政府、二级管理的模式,实现无线电属地化管理的长远目标。
  
  为适应无线电技术发展和城市运行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借鉴国内其他地区完善无线电管理体制和本市其他领域管理体制改革的做法,沈露莹认为,上海市无线电管理的部分职能从市级层面向区县延伸既有必要、也有条件。
  
  她说,在管理体制上,无线电管理应顺应城市发展重心向郊区转移的趋势,逐步从全市集中向市区协同转变。在市级层面统筹管理的基础上,充分发挥郊区政府的作用,增强郊区无线电管理力量,形成市区协同、共同推进的管理体制。
  
  实际上,这种协同也是进一步继承和发扬世博模式的长处,改善优化无线电管理机制,全力推动无线电管理军地融合、长三角区域融合、行业融合,实现由无线电单一部门管理向多部门融合协同管理转变的一种延伸。
  
  课题研究指出,无线电管理的“下沉”是通过管理流程的调整,赋予区县在无线电管理上的职责,参与协助台站管理、信号监测、专项执法等任务,扩大无线电管理工作的广度和深度。这种“下沉”能探索模式,积累经验,积极推动本市无线电管理在体制上的转变,从全市集中管理向市区两级协同管理方向拓展,逐步建立二级政府、二级管理的模式,实现无线电属地化管理的长远目标。
  
  课题研究提出,区县层面承担的职责主要围绕规划编制和实施的配合职能、重要台站管理的协助职能、委托执法职能和区域性的宣传组织职能等,具体包括:一是协助做好本区基站规划编制和落地工作。二是协助做好重点台站的审查、管理和保护工作。三是配合无线电监测设施建设和信号监测。四是在全市统一部署下开展本区无线电安全保障和专项执法活动。五是在本区组织开展无线电宣传、科普培训等工作。
  
  课题研究建议,适时对《上海市无线电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在“管理部门”条款中,增加“加强区县管理职能”或“在郊区(县)设管理部门”的内容,由各区县结合自身实际加以落实。在机构与编制上,建议在科信委内增加相应的人员编制1-2名(公务员编制或事业单位编制),专门承担无线电管理的相关工作。在过渡阶段,可以由经培训过的兼职人员开展相关工作。在资金保障上,一方面,加大区级政府的支持力度,行政事业经费由各区财政列入预算,保证郊区开展无线电管理工作的日常经费;另一方面,加大市级部门的支持力度,以项目形式提供专项业务经费,在国家划拨的频率占用费专项资金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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